凉拌苦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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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04 08: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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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样看待明星代言

一些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形象和扩大影响力,都有请当红的明星做代言,从而获得更大的收益。然而近些年明星代言的产品频频出事;什么减肥茶、学习机、电脑、红酒、化妆品……有些广告宣传明显夸大效果,误导消费者。针对此这类事件到底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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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需要负首责的是电视台等相关传播平台。现在消费者了解信息几本都是通过电视媒体和网络的途径。而它们利用消费者对视频、网络的依赖,通过插入广告的形式获取高额利润。如果媒体负责任一些,就应该在广告流出前进行严格的审核。在流水线上生产的产品,最后一关都是质检,质检合格的产品才能发给客户。媒体作为传播者是有责任和义务对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诚信进行审查确认的。广告商的广告再有创意,但若没有媒体的传播,消费者都看不到。因此媒体传播产品的最关键因素,也应该负首要责任。

 

      虽然爆光之后大多数明星都会出来道歉,有的是出于真心,有的只是出于形势的压力。公商部可能会对涉事明星进相应的罚款处罚,往往没有其他的处罚方式。这些明星在事件平息后,慢慢又活跃起来。明星利用自己的人气,利用人们对他的喜爱、信任和崇拜获取高额的广告费。存在一定的欺骗行为,对人们的身心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这种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行为,难道只是罚些钱和接受良心的谴责就可以了吗?是否有相应的刑事处罚来约束他们的行为呢?

      作为企业主是最了解产品的人,他们隐瞒真相,唯利是图,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视为草芥。这种人就应该打入十八层地狱受炼狱之刑。

 

     随着商业时代的发展,明星也好、企业主也好、媒体负责人也好,说到底都是利益的驱使。一个“钱”字成就了少部人,却迫害了大多数人。虽然国家法律越来越完善,但法律是用来惩罚已经犯罪的人,不过是亡羊补牢,给受害者一个心理上的安慰而已。那么要避免事件的发生确只能是靠“良知”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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