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18
结构:释迦牟尼四圣谛法
钉子户
4月20日看到一篇报道,一栋小楼孤零零地杵在道路中间,犹如一座孤岛,与周边形成巨大的反差,该户对此路段过往车辆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该户户主程某是旌阳乡篁嘉村篁嘉组农民,因拆迁赔付问题而不肯搬走,无奈,为了让公路早日通车,在保障拆迁户权益的情况下,省道只好在该住户房屋处拐了一个弯。虽设有护栏减速提示,但在雨雪及恶劣天气下仍易发生交通事故,目前已发生多起事故。
这其实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也听说过不少出人命的悲剧。之所以出现这种奇葩现象,无非双方的利益与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互相又不肯退让造成的。分析一下作为被拆方,大概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想得到更多的赔偿,至少能拿赔偿的钱换回我现在的收益。二是补偿方的工作过程粗鲁,非常强势,赌这口气。三是现实中发现硬撑着确实能得到更多收益。四是自己有实力有资本,另有相关法律的保护。作为拆迁方,一是补偿有标准,怕突破,其他拆迁户无法平衡,利益付出太多。二是怕引起群体事件,担不起这个责任。三是不知结果的精力也不想花的太多,也没那份心。四是强制推动可能得罪个人也违背法律。
僵持的结果,“钉子户”就出现了!这是一种两败的结局:工程无法推进,环境无法改善,城市形象恶劣,个人得不到赔偿,生活质量很差,还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与我们“和谐社会”目标的建设相去甚远。
解决这个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个课题,值得探讨。要想工作顺利,主要还要靠双方共同努力。对拆迁方来说,一是要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利益,充分评估被拆迁人的所失和所得,基本平衡才会顺利,甚至可以考虑被拆对象的长期收益更好。二是,杜绝强势和霸权,把工作做实做细,暖人心的工作方法,会让这个工作事半功倍。三是对确实无理之人也要敢于亮剑,走法律程序,强行推进,不给他人做坏榜样。四是要公平公正的做事,防止落下因人因势补偿,落下口实。对被拆对象来说,一是要充分估计大局,眼光放远,城市环境的改善对己有利。二是合理评估自己的利益,补偿也有一定规矩,不可能离谱要价。三是对非法奸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利益。
“钉子户”问题是个系统问题,非常的复杂,需要个人、项目方、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真心希望,以后见不到“钉子户”,大伙都很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