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荣强
【老子·第六十八章】原文: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任何人都无法逃脱环境的影响,老子也不例外。
老子反对战争,厌恶战争,但是,他讲道理的时候,却离不开战争,他总是拿战争来讲道理。许多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的学者,往往以此为论据。在我看来,如果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那就极大曲解了它的内涵。
《道德经》是老子给帝王讲的政治哲学,当然,帝王哲学不能不涉及战争,而且战争是一种极端的社会现象,借用战争来讲道理,往往也比较容易被所理解。因此,老子虽然反对战争,厌恶战争,但是他还得讲战争。
当然,老子讲战争,不是讲如何输掉战争,而是讲如何赢得战争,尤其是达到孙子所讲的“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战争的最高境界。
老子与孙子,他们都是春秋时期百家争鸣里的重要人物。据说老子比孙子大20来岁,孙子还比老子早一年去世。虽然老子属道家,孙子属兵家,但他们两人关于战争的思想还是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如何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谋略,而且不要忘掉了欺骗敌人。孙子的名言“兵者,诡道也”,如果换到老子的头上,大要是没有人反对的。
本章老子借用战争,来讲述要做帝王的治国用人之道。他直接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善为士者,不武。
意思是:善于做谋士的人,从不逞其勇武。谋士是文化人,文化人的特长不是勇武,而是智谋。打仗的时候,谋士应该多动脑筋,多出计策,而不是自己披挂上阵,拿起武器跟敌人去拼武力。
第二,善战者,不怒。
意思是:善于打仗的人,从不轻易发怒。《孙子兵法火攻》写道:“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这是说,国君不能因一时之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能因一时之气愤而出阵开仗。老子与孙子观点一致,战争是智慧的较量,“怒”是军事指挥者失去理智的表现。
第三,善胜敌者,不与。
意思是: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从不轻易与敌人正面交锋。战争永远是灾难,一旦发生战争,交战双方都将消耗巨大的资源。最好不要交战,即使交战,也要避免正面交锋,因为谁也输不起。这就是奉行“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最好的理由。
第四,善用人者,为之下。
意思是:善于用人的人,总是谦卑处下。我不禁想起战国时的鲁国将军吴起为士兵吸脓血的故事。一次战争过后,吴起看到一个士兵背上的伤口化了脓,还散发着阵阵恶臭。吴起掀起士兵的衣服,就为他吸脓,在场的士兵都惊得目瞪口呆,都非常感动,愿意为他卖命甚至战死沙场。
老子说完四点建议后指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用了三个排比句,坚定地回答道:
因为这就是不争的品德,这就是借用别人的力量,这就是符合自然规律的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