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庄课堂
编者按:1983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头版上刊登了一条豆腐块大小的报道,报道的标题是:首都个体户青年座谈反对“向钱看”。张维迎当时正在西北大学经济系读研究生。这篇报道让他感到,“钱”在中国人心目中还是负面形象,这不利于经济发展。中国要发展商品经济,必须改变人们对“钱”的观念。看完这篇报道后,张维迎一气呵成四千多字的文章:《为“钱”正名——有感于<中国青年报>的一则报道》。他在文章中写到:“在商品经济下,钱是社会的奖章,得到钱,意味着你对社会作出了贡献,你完成了社会分工所赋予你的任务,社会对你予以嘉奖······获得钱,类似荣获战场上的英雄纪念奖章。”他还写到,中国的改革开放“要求我们几千年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也来一个根本性转变”。他随即将这篇文章投递给中国青年报。
1983年8月9日,《中国青年报》在第4版将文章发表出来了,并加了编者按:“张维迎同志投来的稿子,原文较长,这里只摘登其中的几节,其中就‘向钱看’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对不对呢?欢迎大家讨论。”很快,在“反精神污染”运动中,讨论变成了全国性的批判,主管大学教育工作的省委书记曾主张开除张维迎的学籍,无论西北大学校方还是张维迎本人,面临巨大的压力。但时任西北大学党委书记的郭琦顶住压力,只把张维迎的文章作为学术观点错误对待,不上纲上线。
经过几个月的批评教育,在张维迎本人写了一篇反思文章后让他过关,继续完成学业。【郭琦口述史:一个大学校长的反思(连载之三)(点击蓝字阅读文章)】1984年12月,张维迎顺利通过硕士论文答辩,随后进入国家体改委工作。
在《为“钱”正名》一文发表四十周年之际,本公号将张维迎的旧文重发,既是作为纪念,也是为了反思。回过头来看,观念的变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为“钱”正名
——有感于《中国青年报》的一则报道
西北大学经济系研究生 张维迎
引言
《中国青年报》一九八三年五月五日第一版刊登了一条虽不引人注目但却令人深思的报道:首都个体户青年座谈反对“向钱看”。报道说:五月四日,北京市五百多名个体青年劳动者举行座谈会,纪念“五四”青年节,在会上发言的个体青年劳动者表示,要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信守社会主义工商业的职业道德,反对“向钱看”,要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
我没有读到发言的具体内容,但我并不怀疑这则报道的真实性。我也没有必要确证发言者是出于“良心”的忏悔,还是伪君子式的表演,抑或是单纯对会议主题的顺应。我只感到,“钱”在我们中国人的心目中是卑鄙的象征,罪恶的根源。出于职业的道德(注意:我是学经济学的),我愿冒被亿万人辱骂的风险,为“钱”正名。
钱是社会的奖章
熟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货币(即钱)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劳动的一般等价物。商品转化为货币,就意味着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具体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因此,在商品生产下,钱就是社会的奖章,得到钱,意味着你对社会做出了贡献,你完成了社会分工所赋予你的任务,社会对你予以嘉奖;相反,得不到钱,说明你对社会没有做出贡献,你没有完成社会所赋予你的义务,社会对你施以惩罚。获得钱,类似荣获战场上的英雄纪念章。
也许有人认为,说钱是社会的奖章,实在荒唐。难道强盗不是也获得钱吗?难道对强盗也该奖赏吗?是的,社会不能把奖章给予强盗,他们是不劳而获的,对社会不仅没有贡献,反而有害。但这与钱本身有何相干呢?难道英雄纪念章不也有人盗取吗?但是,谁又能否认获得纪念章的光荣、加入党组织的自豪?倒不如说,正因为钱是社会的奖章,才会有人盗窃它。正如有人骗取纪念章是因为纪念章代表光荣,有人盗窃党员称号是因为党员称号神圣一样。
“向钱看”与社会主义工商业的职业道德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它表明人们行为活动的规范总则。所谓职业道德,乃是指某种特定社会职业的行为活动规则,它是保证实现该职业功能的重要杠杆。
社会主义工商业的功能是生产、供应满足消费者的商品和劳务,取得货币收入,借以实现国家、企业、个人三方的物质利益。这一功能的总结果是要达到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的最大满意,而国家利益则是双方利益的参合。工商业者的行为是否合乎其职业道德,就要看它是否有利于这一功能的实现。由此看来,“向钱看”不仅不与社会主义工商业者的职业道德相矛盾,而且是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如果生产者不“向钱看”,何以知道消费者的偏好?何以取得最大的收入,实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经济利益?
不错,职业道德要求礼貌待客、不克扣群众、买卖公平。但是,为什么不能把“向钱看”同这些要求协调起来?让礼貌待客者多收、买卖公平者多得、不克扣群众者多分?过去工商业经营者不讲职业道德,难道是因为“向钱看”的缘故吗?双城堡车站野蛮装卸事件确实起因于当事者向货主敲诈勒索,实可谓“向钱看”的恶果。但是,如果我们有严格的“赔偿制度”,这伙人会因为“向钱看”(怕赔偿本身就是一种“向钱看”的表现)而乱摔洗衣机吗?
如果说“向钱看”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们管理制度上存在的矛盾,而不是“向钱看”本身有什么过错。
价值观念的一个历史性转变
我国正处在一个从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的历史阶段。与此同时,必然要求我们几千年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也来一个根本性转变。因为商品经济的统治思想完全不同于自然经济的统治思想。任何一种价值观念都是某种特定社会经济状况的反映,它必须随着这种状况的改变而改变。仇视钱是自然经济思想的表现;而在商品经济下,钱是社会运动的车轮,是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联接纽带,是经济利益的实现形式。如果我们还对它带着仇视的目光,就必然产生现实与观念的矛盾,就会加重我们的痛苦,就会阻碍我们经济的发展。相反,如果我们一方面从宏观上保证钱作为“指路灯”的作用和作为“奖章”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在微观上鼓励生产者“向钱看”,就会一切顺利,万事如意。一方面想让人们富起来,另一方面又不让人“向钱看”,这在商品经济下是办不到的。
如果说钱有什么“罪过”,这“罪过”就在于它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繁荣,不得不把过去曾隐蔽着的“罪恶”公开化,并取消了这些“罪恶”所带来的痛苦的“麻醉药”。它既然能使人们感到“罪恶”的存在,也就会促使人们去消灭“罪恶”。
价值观念转变时期的痛苦,是一种慢性痛苦,它或许要比战场上吃“丸药”还难以忍受。但这是“分娩”前的痛苦。没有这种痛苦,就不会有幸福。因此我们要做好忍受痛苦的准备,不要一感到痛苦,就盼望回到过去,进行“自我麻醉”。
最后的声明
第一,我并没有否认“向钱看”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我只是说,消除这些消极后果的办法是设法控制“向钱看”的具体形式,而不是禁止“向钱看”的欲念。
第二,我绝不为那些违反政策法令、以损人而肥己的人辩护,也绝不为那些“贪官污吏”开脱罪责。相反,我主张对他们严加惩罚,因为他们不仅坑害了社会,坑害了人民,而且玷污了“钱”的名声和尊严。
第三,本文仅出于经济学的职业道德而作。经济学观察问题的特点在于它要撇开任何感情的杂念。因此,本人不一定合乎社会学的职业道德、伦理学的职业道德。这点请从事这些科学的人谅解。
1983年5月15日于西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