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荣强
本文题目改得通俗一点就是:通过观察、分析、探究事物,可以让我们增加知识,变得更聪明吗?
公司围墙上贴了很多广告画布,其中一张因为顶端几颗钉子脱落,有扯坏掉落地上之势。
我告诉行政部经理,叫他安排师傅赶紧修理一下,否则广告画布扯坏了,又要花钱重新制作,且与旁边那几张颜色不合。
我顺便说了一句:这也蕴含着一个道理,如果一个小问题不及时解决,它就会变成一个大问题。
这让我想起了“格物致知”这句话。王阳明认为格物不能致知,而我认为格物是可以致知的——上述事例就是证明。
“格物致知”出自《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后人将其总结为“格物致知”。
然而,何为“格物”,何为“致知”,后世学者众说纷纭。在诸多解释中,以朱熹与王阳明两人的阐释最为经典,影响最大。
朱熹认为“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所格之“物”范围极广,既包括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亦包括心理现象和道德行为规范。
王阳明所在的那个时代,朱熹的学说是官方学说,具有压倒一切的影响力。王阳明年轻时一心想成为圣贤,于是按照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对着一笼竹子,格了七天七夜,希望能够格出竹子之理,但换来的却是刻骨铭心的失败,最后还病倒了。
王阳明从此反对朱熹通过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他秉承陆九渊的学说,从“心即理”学说出发,认为格物的着手处,应该是体认本心。
王阳明的心学凝成四句话:“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格物便是立明本心,为善去恶,知行合一。
为什么王阳明否定“格物致知”呢?因为他对这个“知”的理解,与朱熹不同。
朱熹认为知就是对理的认知,王阳明则认为知是良知。什么是“良知”呢?王阳明说,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在我看来,格物之格,就是观察、探究、分析的意思。格物,就是对着某一物品或者自然现象,观察、探究、分析其中的“天理”,也就是道理、规律、知识。
格物可否致知?当然可以。问题不在于物是否可格,而在于格物之人的本事。没本事的人,格物一辈子也是枉然;有本事的人,只需稍微用力,就能以小见大,管中窥豹,一叶知秋,参透天地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