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条新闻引起我的注意。新闻报道说从今年到这个月全国已经有170多名医院书记院长因贪污被查,太令人震惊了,并且这个数字还会不停的增长。对此新闻我有几点感想。
一是这些人的职责初心完全丢失了。医院本来就是治病救人的场所,而这些人完全玷污了这个神圣的场所。他们把医院看成是自己牟利的宝库,以权谋私,肥了自己,亏了病人。他们贪污的费用肯定也会转嫁到病人身上,由病人来给他买单。他们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初心就是治病救人,已经没有人性可言。我是在想假如他们生病了,然后他们到另外的医院去,如果看到这么高的医疗价格,他会怎么想呢?
二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非常幸运的是这些害群之马都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对贪污的零容忍。过去不查不等于现在不抓,现在不抓不等于将来不抓,要伸手必被捉。哪怕你已经退休,仍然也会被抓住,出来贪的,迟早是要还的。
三是监管力度还是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是医疗领域,它比较特殊,有很强的专业壁垒,从而导致医院与病人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在足够大的利益面前,一些人经不起诱惑,再加上医疗领域的特殊性也就为某些人创造了贪污的条件。因此对贪污必须严惩,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坚实的防范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将医疗价格公开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