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一个问题。假如我的脑残被治好了,可不可以认为是被医生剥夺了当傻子的权利。
这还真TM是个问题,假设我就愿意脑残,当傻子,那我有没有这种选择的权利呢。理论上应该是有的,但一个傻×无法清晰表达自己的诉求,故而这种权利又自然地灭失了,因此,治好了的傻子也不能状告医生剥夺了他当傻子的权利。
这个问题推而广之,假如我愿意得新冠,如今被隔离,是不是剥夺了我得新冠的权利呢?似乎也有点道理。但是,新冠是一个烈性传染病,你得上的同时,也有可能让周围不愿得新冠的人感染上这个疾病,你就侵犯了他人不愿得新冠的权利。
这话有点绕,简单说就是你目前所拥有的权利,会对更多不特定的人的同等权利造成损害,那么,这种权利的被剥夺也是顺理成章的。
因为,你的权利,不特定人群的权利都值得尊重,但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人权利显然比不上群体的权利,毕竟,轻重有别。
所以,在我看来,但凡能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无疑也是一个吃得很饱的人。